臺語部

彼此建立(3)學主樣式的生活(太 11:25-30)—陳永建牧師

彼此建立(3)學主樣式的生活

彼此建立(3)學主樣式的生活
(太  11:25-30)
  
        早期基督徒,被稱為「拿撒勒黨」的人(徒 24:5 ),因為在一般人心目中,他們是跟隨拿撒勒人耶穌丶作祂學生丶學習祂生活樣式的人。

I. 凡事謝恩(v.25 )
1. 順境中的讚美
2. 逆境中的歌頌

II. 順服神旨 ( v.26~27)
1. 不照己意,但求主悅。
2. 不求人知,但求神知。

III. 親近上帝 ( v.28 )
1. 到主面前
2. 御下重擔

IV. 享受安息 ( v.29~30 )
1. 心裡柔和謙卑
2. 與主同負一軛

   「你們 學了基督⋯聽過祂的道,領了祂的教,學了祂的真理,就要脫去⋯舊人,⋯心志改換一新,並且穿上新人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,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」(弗4:20~24) 。

Speaker: 陳永建牧師

Scripture: 太 11:25-30

Congregation: Taiwanese

台語部聖歌隊獻詩 主是我的牧者()—

台語部聖歌隊獻詩 主是我的牧者

主是我的牧者

台語部聖歌隊 獻詩

Congregation: Taiwanese

彼此建立(2)活出聖潔的生活(彼前1:1-2 2:5,9-10)—陳永建牧師

彼此建立(2)活出聖潔的生活

彼此建立(2)活出聖潔的生活
(彼前1:1-2  2:5,9-10)
  
         聖潔的生活是我們信主後要努力建立的生活方式;因為上帝是聖潔的,祂要我們成為祂兒女的也都要聖潔(利11:44)。

I. 被召為聖--從上帝角度(彼前1:15, 2:9-10; 利11:44;帖前4:7)
1. 上帝是聖潔的
2. 人應當成為聖潔

II. 分別為聖--從世界角度(加6:14)
1. 就我而論,世界釘在十字架上。
2. 就世界而論,我釘在十字架。

III. 歸神為聖--從自己角度(帖後2:13;申7: 6 ;出19:6;   弗4:20-24)
1. 脫去舊人
2. 改變心志
3. 穿上新人

IV. 全然成聖--從救贖角度(帖前5:23-24)
1. 自潔:人當努力
2. 聖潔:唯上帝保守、成就
          「人若自潔,脫離卑賤的事,就必作貴重的器皿,成為聖潔,合乎主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」( 提後2:21 )。

Speaker: 陳永建牧師

Scripture: 彼前1:1-2 2:5,9-10

Congregation: Taiwanese

勢均力敵(創 32:22-32)—蘇桂村牧師

勢均力敵

勢均力敵
(創 32:22-32)
如有兩球隊實力懸殊,通常沒啥看頭, 但換成兩隊勢均力敵,那可就精彩了。
雅各是個天生的爭奪者,通常心想事成,想不到有一天會遇到到一個莫名的對手…。

I. 神的心意:
神對祂所救贖的子民要--
1. 改造其生命、成合用器皿。
2. 使配搭建造、完成其計劃。
II. 神的工作:
創造是始於無中生有,建造是始於從有到無一
A. 準則:
1. 削減: 人的驕傲、自信、剛硬…。
2. 遞增: 神的恩慈、良善、溫柔…。
B. 作法:
1. 逐次強化-化整為零。
2. 一次搞定-永久烙印。
III. 神的完圖;
1. 身有印記--瘸腿走路。
2. 心有餘悸--凡事求問 。
        *按: 神填滿雅各心中父愛的空缺—“神的王子"

惡人必多受苦楚, 反之蒙愛的女兒必有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祂(詩32:10 )。

Speaker: 蘇桂村牧師

Scripture: 創 32:22-32

Congregation: Taiwanese

老父的心(詩103:11;拿4:10~11;路15:12;來12:5;弗5:1~2)—陳永建牧師

老父的心

老父的心
(詩103:11;拿4:10~11;路15:12;來12:5;弗5:1~2)
  
今天是父親節,願上帝賜福所有父親:上帝同在,賜福滿滿。作為兒女,我們很難瞭解老父的心,甚至一生之久,直到他離開我們,我們仍未完全明白。

一. 慈愛的心(詩103:11) 
二. 憐憫的心(拿4:10~11) 

三. 尊重的心(路15:12) 
四. 管教的心(來12:5) 

五. 捨己的心(弗5:1~2)

  上帝是我們天上丶永遠的老父,祂向我們所存的,「不是降災禍的意念,乃是賜平安的意念」(耶29:11 )。願天下所有老父,都成為兒女的祝福丶    家庭的祝福。 

Speaker: 陳永建牧師

Scripture: 詩103:11;拿4:10~11;路15:12;來12:5;弗5:1~2

Congregation: Taiwanese

十誡的第九誡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(出20:16,羅13:8)—丘天恒牧師

十誡的第九誡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

十誡的第九誡
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
(出20:16,羅13:8)
  
律法的本意不只是設下界限防止人犯罪;律法的終極目的是指向基督 (羅10:4)

誡命的意義
不做虛謊見證
不可陷害鄰舍
誡命有積極的内涵

不作假見證害人
情勢所迫不得不作?
只是隨夥佈散謠言?  
只是避禍無意害人?
讓你做假的主謀是誰?

要作真見證救人
基督受害我們得生
屬神子民的責任
在愛心裏的催逼
耶和華拯救的見證

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;愛是不加害與人的、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(羅13:9-10)

Speaker: 丘天恒牧師

Scripture: 出20:16,羅13:8

Congregation: Taiwanes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