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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誡的第三誡
十誡的第三誡
	十誡是頒給那已經蒙拯救脫離埃及的人;要保護他
	們, 使他們在應許美地過聖潔又豐富的生活。第三條誡命
	不單要攔阻信徒免犯褻瀆的罪,更要讓他們得着神的名
	所帶來的福分!
	1. 怎麼會妄稱神的名呢
	 無聊的口頭禪
	 言行並不一致
	 不真心的誓言
	 錯誤引用神的話
	2. 盡量避免妄稱神的名
	 少說少錯不說不錯
	 改變讀音避免妄稱
	 用心雖好卻非最好!
	3. 要尊他為聖宣揚他名
	 認識神的名寶貴
	 常常求告他的名
	 多提說他的作為
	 歌頌讚美他的名
	渴慕神懂得大聲呼求他的名,就會在人生的各樣遭遇
	裡, 體驗神的名何等奇妙。這首大衛的詩歌 (詩 18 篇) 是
	一個愛神的人對誡命的回應 (6:5-6) ─ 我愛你耶和華啊。
	耶和華我的力量啊,我愛你 我愛你
	耶和華我的力量啊,我愛你 我愛你
	你是我的岩石 我的山寨,你是我的磐石 我的盾牌
	耶和華我的力量啊,我愛你 我愛你